環球科技大學

部分大專校院辦理弱勢助學相關措施未符規定案

10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

自行規劃

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

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未遵行「服務學習」實施原則 【公立校院】有7校(一般大學4校、科技校院3校) 各級服務時數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100、75、60、45、30)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66、50、40、30、20) 國立高雄大學      (65、55、45、35、25) 國立中山大學      (50、50、50、26、26)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50、40、30、20、1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24、20、16、12、8)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20、15、12、9、6)  【私立校院】有27校(一般大學9校、科技校院14校、專科學校4校) 各級服務時數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140、140、100、100、0) 南榮技術學院     (120、100、90、80、70)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0、100、80、80、50) 佛光大學       (100、80、65、50、35) 康寧大學       (100、80、65、50、35) 高鳳數位內容學院   (100、80、65、50、35) 慈濟大學       (100、80、60、50、35)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0、77、63、48、34)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0、77、62、48、34) 開南大學       (80、70、60、50、40) 明道大學       (80、65、50、40、30) 興國管理學院     (80、60、50、40、30) 臺灣觀光學院     (76、60、50、40、30) 美和科技大學     (70、70、70、60、60) 修平科技大學     (70、70、50、50、0) 環球科技大學     (70、60、50、40、30) 長榮大學       (70、54、44、34、24) 僑光科技大學     (70、54、44、34、24) 崇右技術學院     (70、54、44、34、24) 銘傳大學       (60、50、40、30、20) 明新科技大學     (60、50、40、30、20)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60、50、40、30、20) 南開科技大學     (60、45、35、25、0) 東南科技大學     (50、50、30、30、0) 育達商業科技大學   (45、45、36、36、36) 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40、30、25、20、15) 清雲科技大學     (25、20、15、10、5)  附件:2011年10月19日 佛光大學意見信箱回復  網站:意見信箱暨請修網(2011-10-19 )問題: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令人難以理解回覆: 敬啟者 來函已收悉

有關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條文內容疑慮事宜答覆要點如下: 1. 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

係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由行政會議視學校學生人數規模、環境特性及需求討論訂定。

2. 雖教育部有規範申領助學金不分等級、助學金額每週服務三小時

但領助學金5000元與領35000元服務時數相同

這樣也好像不公平、不合理。

領助學金5000元的同學心裡亦會有剝奪感。

3. 本助學措施係使用政府及學校之經費

提供學生就學協助

非單純之社會救助

經學校及社會各界建議

政府及學校及納稅義務人提供助學金協助學生就學

應發揮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之精神(領得越多付出越多

不是不勞而獲

而是自食其力之作為與精神)

透過服務來回饋學校或社會

應具教育意義。

4. 本校行政會議中充分討論上述要因

以不背離教育部規範並增訂照顧關懷弱勢學生條文:1. 考量新生對學校生活環境、學業內涵及要求需要調適

新生第一學期免服務時數。

2. 畢業班最後一學期需準備升學或就業等生涯規劃

畢業班學生最後一學期免服務時數。

3. 鼓勵弱勢學生努力向學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全班前1/3(四捨五入)者

得減免服務10小時。

而訂定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

非如你所言(前任教育部長居然看不懂教育部公文)由校長一人決定。

學務處獎助學金承辦人 敬啟
【私立校院】100學年度未遵行「服務學習」實施原則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實施要點公告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實施要點修正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令人難以理解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實施要點疑慮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公立收費服務學習時數佛光大學100學年度服務學習時數雙料冠軍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服務工作分配10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

自行規劃

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

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佛光大學原未要求 …[ 詳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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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111020088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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